為進一步發揮海峽股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海峽股交)的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孵化功能,加強與興業證券分公司、投資銀行總部的協同,落實海峽股交作為興業證券集團(以下簡稱集團)大投行業務服務中臺的定位。現擬建立海峽股交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孵化優選庫(以下簡稱優選庫),每年篩選優質企業入庫,重點培育孵化,逐步建立集團投行優質儲備項目“蓄水池”。具體規則如下:
一、優選庫準入標準
企業申請進入優選庫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
(二)依法成立且存續期滿2年,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合法合規,信用記錄良好,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主營業務符合滬深京交易所扶持的產業方向;
(四)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2年平均凈利潤≥750萬元且凈資產收益率≥8%;
2.最近1年利潤≥1250萬元且凈資產收益率≥8%;
3.最近一年營業收入≥1億且最近兩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合計比例≥8%;
4.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5000萬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30%,同時最近一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正;
5.或經集團分公司、投行業務總部、海峽股交共同評選認定的企業;
(五)被認定為省、市級上市后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或已在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或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在滿足第四點條件的基礎上可優先入庫。
二、入庫評選機制
企業申請進入優選庫需經過由集團投行總部與海峽股交聯合設立的評審會進行評選。評審會成員由投行總部、海峽股交以及其他專業服務機構成員構成。由海峽股交區域股權業務部負責召開評審會,并負責會議記錄,每次評審會由5名成員以上組成,需含投行總部代表2名以上和海峽股交下屬專業服務機構創融公司代表1名、金服公司代表1名、海嵐基金代表1名,區域股權業務部可根據情況邀請相關行業專家參會。入庫評審會議表決采取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票設同意票和反對票,投票表決時同意票數達到80%以上為通過,同意票數未達到80%為未通過,不得棄權。
三、入庫流程
優選庫采用分公司報送,海峽股交與投資銀行總部共同審定的入庫機制,具體流程如下:
(一)海峽股交業務發展部負責推動分公司開展企業開發工作,分公司發現潛在企業報送海峽股交區域股權業務部,由區域股權業務部安排創融、金服公司人員協作分公司開展企業承攬工作;
(二)經創融、金服公司初篩的企業,由分公司在創融公司的指導下按照孵化基地要求填報《企業評審報告》,并準備相關入庫申請材報區域股權業務部進行審核;
(三)區域股權業務部對項目材料進行完備性審核,并于2個工作日內出具初審結果。項目材料符合要求的,區域股權業務部牽頭于3個工作日內召開評審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分公司進行補充;
(四)項目通過評審會評審后,由分公司與海峽股交共同在集團CRM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同時報集團投行總部備案。海峽股交創融、金服公司需按照規定為入庫企業提供后續綜合服務。
四、入庫材料
申報入庫企業需向海峽股交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庫申請書;
(二)企業評審報告;
(三)企業近兩個年度財務報表,可不審計;
(四)與金服公司簽訂綜合服務協議;
(五)企業基本情況材料和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資料、證書等復印件;
(六)企業信息采集及信息查詢授權委托書。
五、分工職責
(一)分公司負責企業的承攬、收集企業材料、項目評審申報、日常跟蹤維護等工作;
(二)海峽股交按照分工,由區域股權業務部作為牽頭部門負責優選庫的管理、運營工作,負責聯系協調海峽股交內部各部門資源;業務發展部負責聯系分公司并推動業務開展;創融公司、金服公司負責企業協同走訪、協助承攬、指導制作申請材料以及后續企業綜合服務落地等工作;
(三)投行總部參與項目評審、指導海峽股交開展前期盡調、上市跟蹤服務等工作。
(2021年12月29日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發布)